牛貞麥
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民政局出臺十項措施,全力保障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保障收入下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采取增發(fā)救助金,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發(fā)放臨時生活補助,或購買防護用品、基本生活必需品等方式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無法開展基本生產(chǎn)等造成家庭收入下降的農(nóng)村居民,以及暫時無法就業(yè)導致收入水平下降的城鎮(zhèn)困難人員等,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低保。對受疫情影響造成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yǎng)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yè)重度殘疾人,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
加大對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庭救助力度。對因家庭成員患新冠肺炎、受疫情影響隔離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出現(xiàn)暫時困難的,由急難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實施臨時救助。對患新冠肺炎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以及農(nóng)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直接給予臨時救助。
加強對困難群眾的走訪探視和救助服務。為因照料服務人或家庭成員隔離導致無人照料的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對象、老年人、殘疾人和兒童提供照料服務,并全面落實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和定期探訪制度。動員引導社會力量為困難群眾提供助醫(yī)、送餐、代購和生活照料等服務。
及時救助生活困難的務工無著及滯留人員。對疫情防控期間暫時找不到工作,又無法返回戶籍所在地的生活困難外來務工人員,以及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滯留的生活困難外地人員,可在務工地或滯留地申請臨時救助。
做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救助幫扶。對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貧致貧的,及時落實臨時救助政策,適當提高救助水平;實施臨時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按照規(guī)定納入低保。把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后返貧人口、新增貧困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政策的,全部納入保障范圍。
落實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lián)動機制。及時啟動實施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lián)動機制,按時足額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發(fā)放價格臨時補貼,確保不因物價上漲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強化臨時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根據(jù)困難程度,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方式,適當提高救助額度。加強防疫期間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建立社會救助快速審批通道。暢通社會救助熱線,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延長值守時間,及時受理困難群眾救助訴求。簡化優(yōu)化低保、特困供養(yǎng)審核審批程序,鼓勵運用APP、全流程網(wǎng)上辦理等方式快速辦理救助申請。
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資金保障。盡快將中央、省、市各級財政安排的救助補助資金撥付到位,為做好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有力支撐。
加大監(jiān)督檢查和政策落實力度。將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與農(nóng)村低保專項治理、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回頭看”、集中整治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等工作統(tǒng)籌結合,一并推進落實。進一步加強資金監(jiān)管,及時查處和曝光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等問題。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