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慈善正在成為人們的一種生活方式。
人們向慈善組織捐贈款物,實際上是委托慈善組織幫忙,達成濟困、扶老、救孤、恤病等慈善心愿。正如人們委托郵局寄送款物,需要支付一定的郵寄費用一樣,委托慈善組織達成慈善心愿時,也需要支持慈善機構正常運轉。
于是,就有了“慈善組織管理費用”這一概念。
慈善組織管理費用,是指慈善組織按照有關規(guī)定,為保證本組織正常運轉所發(fā)生的費用。具體包括:理事會等決策機構的工作經(jīng)費;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住房公積金等;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折舊費等。
對于慈善組織管理費用的額度,慈善法作出規(guī)定,慈善組織中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年度管理費用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百分之十。慈善組織應當積極開展慈善活動,充分、高效運用慈善財產(chǎn),并遵循管理費用最必要的原則,厲行節(jié)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對于其他類型慈善組織的管理費用標準,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相關規(guī)定中也作了明確限定。
由于依法享有管理費用,慈善組織才有力量把公眾的慈心善意傳遞得更有效率、更加專業(yè)。這樣看來,人們的每一筆捐贈,既是在以愛心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也是在推動慈善事業(yè)繁榮發(fā)展。(徐付群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