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民政部部管社會組織審計整改督導工作小組召開部管社會組織有關審計工作會議,。民政部部管社會組織審計整改督導工作小組副組長,、社會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呂曉莉傳達了民政部高曉兵副部長和審計署民政社保審計局孫波局長在民政部2019年度預算執(zhí)行等情況審計進點會上的講話精神。民政部部管社會組織審計整改督導工作小組副組長,、社會組織服務中心黨委書記劉忠祥傳達了《社會組織政治行為規(guī)范》有關要求。民政部部管社會組織審計整改督導工作小組組長、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柳拯講話,,對部管社會組織有關審計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明確相關要求。
會議強調:一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部署安排,認真落實高部長和孫波局長的講話要求,,正確理解,、準確把握審計工作的功能作用,切實增強接受審計監(jiān)督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要積極配合。盡快成立審計組織實施和整改督導工作機構,,由各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并明確1名負責人作為聯(lián)絡員,負責協(xié)調本單位審計相關事項,。要加強對迎接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精細做好各項準備。審計期間必須做到資料到位,、人員到位,、配合到位,切實做好審計接待,、配合,、保障工作。三要自查自糾,。各社會組織要認真組織梳理本單位各項經濟事項,,重點圍繞其中可能涉及延伸審計內容,對照前兩年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開展自查自糾,,舉一反三,,主動查找發(fā)現(xiàn)問題和不足,及時整改及時規(guī)范,。四要整改落實,。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充分認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負起第一責任和主體責任,,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列出整改清單,,一級抓一級,,條條抓落實?,F(xiàn)在能改的,要立即整改,,絕不拖延,;現(xiàn)在不具備條件改的,也要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辦法,,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 要通過各方的協(xié)同配合和共同努力,,圓滿完成涉及社會組織有關審計工作,。
民政部部管社會組織審計整改督導工作小組副組長、慈善事業(yè)促進和社會工作司巡視員李波出席會議,。民政部部管社會組織審計整改督導工作小組全體成員,,民政部部管社會組織相關負責同志共140余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