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來,,江西省持續(xù)強降雨天氣,,尤其是6月底和7月初的兩輪集中強降雨,,引發(fā)全省各地出現(xiàn)洪澇災情,尤其是贛北,、贛東北、贛西等地部分市,、縣出現(xiàn)嚴重洪澇災害,。為及時了解和指導災區(qū)做好恢復重建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江西省民政廳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及時部署,,7月5日由廳領導帶隊、組成3個工作組分赴九江,、上饒,、景德鎮(zhèn)、宜春,、萍鄉(xiāng)等重災區(qū),,核查因災倒房重建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情況。
江西要求,,災區(qū)各地要嚴格按照“五不得”和“五納入”的原則,,認真核定因災倒房重建和受災群眾生活需救助情況。在核定因災倒房重建方面,,按照“五不得”的原則確定因災倒房需重建對象,,即一是已在異地新建住房、舊房倒塌的,,不得納入需重建對象,;二是已購買商品房、入住廉租房的,,不得納入,;三是對倒塌的空心房、附屬房,、臨時房,,不得納入;四是對一般損房以及其他不需要恢復重建的,,不得納入,;五是沒有重建意愿的,不得納入,。在核定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方面,,按照“五納入”的原則,對以下五種情況納入后續(xù)生活救助對象,,并實施重點救助,。一是農作物嚴重絕收的,;二是賴以生存的家庭財產嚴重損毀或被沖走的;三是種植業(yè),、養(yǎng)殖業(yè)造成重創(chuàng),、引發(fā)基本生活出現(xiàn)困難的;四是房屋倒塌需要長期安置的,;五是目前仍在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無法返回家里的,。
此次核查工作主要采取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隨機抽樣,、典型調查、現(xiàn)場走訪等形式,。此前江西省民政廳已下發(fā)《關于做好因災倒房重建工作的緊急通知》,,指導各地認真做好倒房重建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情況。(根據江西省民政廳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