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彰慈善力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的突出貢獻,,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奉獻愛心,、參與慈善事業(yè),根據民政部的統(tǒng)一部署,,貴州省民政廳于4月26日印發(fā)《關于調整第十一屆“中華慈善獎”推薦有關安排的通知》,,啟動第十一屆“中華慈善獎”申報對象補充推薦工作。
此次補充評選推薦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對象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影響廣泛的單位、個人,、志愿服務等愛心團隊,、慈善項目、慈善信托等,。候選對象分為慈善楷模,、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捐贈企業(yè),、捐贈個人等四個類別,。
捐贈企業(yè)獎: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向省內外捐贈數(shù)額較大、貢獻突出的省內企業(yè),。主要依據企業(yè)為疫情防控捐贈款物數(shù)額,,參考企業(yè)參與慈善活動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業(yè)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員工參與慈善情況等。
捐贈個人獎: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向省內外捐贈數(shù)額較大,、貢獻突出的個人,。主要依據個人為疫情防控捐贈款物數(shù)額,,參考個人參與慈善事業(yè)年限、社會評價,、慈善方式創(chuàng)新等情況,。
慈善楷模獎: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志愿者、慈善工作者,、愛心團隊,。評選不以捐贈款物金額為主要依據,而以慈善行為和事跡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為主,,重點表彰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志愿者,、慈善工作者、愛心團隊等,。
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獎:表彰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開展的慈善項目和設立的慈善信托。重點表彰在疫情防控過程中開展的,,或重點服務疫情嚴重地區(qū)的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
省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省級群團組織,、省慈善總會、省紅十字會和各市(州)民政局等均可向省推薦“中華慈善獎”評委會辦公室推薦,。推薦前,,各推薦單位應就補充推薦對象情況征求本區(qū)域(領域)的有關部門意見。參評“中華慈善獎”的單位,、個人,、愛心團隊、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要以適當形式進行公示,。(根據貴州省民政廳信息整理)